嘉兴市教育局文件
嘉教基〔2015〕168号
关于印发《嘉兴市本级2016年初中毕业生
体育考试方案》的通知
南湖区、秀洲区、经开区教文体局: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体育教学改革,充分发挥体育考试的导向作用,提升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2〕53号)等文件精神,制定了《嘉兴市本级2016年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方案》。现将考试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嘉兴市本级2016年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方案
嘉兴市教育局
2015年12月15日
抄送:省教育厅,市府办,市体育局,嘉兴教育学院,市考试院。
共印6份
嘉兴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5年12月15日印发
附件:
嘉兴市本级2016年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大力推进义务教育阶段体育课程改革,推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全面实施,鼓励学生积极主动地参加各类体育锻炼活动,全面发展身体素质,培养运动特长,提升体质健康水平,特制定2016年嘉兴市本级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方案。
一、体育考试的目的和意义
实施体育考试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学校教育要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促进社会、学校、家庭对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的关心和重视,增强学生体质的重要举措之一。
体育考试旨在引导学生积极参加体育活动,养成自觉进行体育锻炼的习惯,全面发展身体素质,完成规定的初中体育教学任务,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基本要求,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二、体育考试的原则和要求
体育考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安全”的原则,体现对学生体育锻炼积极性、主动性的激发作用,体现对学生意志品质和道德情感的培养作用,体现对学校体育工作的促进作用。
实施体育考试应与学校体育课程教学相结合,与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相结合,与促进学生日常体育锻炼相结合;要有利于学校体育教学质量和效果的提高,促进体育课程改革与发展。
三、内容和分值
中考体育成绩包括平时体育锻炼成绩和运动技能素质成绩两部分。满分为30分,其中平时体育锻炼成绩满分为10分,运动技能素质考试成绩满分为20分。
(一)平时体育锻炼成绩,满分为10分。
包括日常体育课学习质量、学生参与阳光体育活动情况、参加“体育、艺术2+1”项目情况、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由初中学校进行评定。平时体育锻炼成绩分为二个等第,初中阶段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及格(按毕业当年学年总分的50%与其他学年总分平均得分的50%之和进行评定),其它各项内容综合评定良好以上(含良好)为10分,未达上述要求为8分。
(二)运动技能素质成绩,满分为20分。
考试项目分两大类,一类为必考项目,另一类为选考项目。选考项目分为自选项目和抽选项目两项。
第一类(必考项目):1000米(男)、800米(女)。满分8分;
第二类(选考项目):
1.自选项目:篮球运球、足球运球、排球垫球、游泳四个项目中自选一项。满分6分;
2.抽选项目:立定跳远、50米跑、掷实心球三个项目,抽选一项。满分6分。
四、报名与抽签
(一)报名。由各学校做好考生自选项目的报名和免考学生的统计工作,上报区教文体局汇总后再上报市教育考试院。社会考生直接到市教育考试院报名。
(二)抽签。在首日考试前一周进行运动技能素质第二类抽选项目的抽签。每年在抽选的三个项目中随机抽取一项作为市本级初三学生统一考试项目。抽签工作由市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
五、考试方法与成绩评定
(一)平时体育锻炼成绩:由各初中学校负责评定并公示。
(二)运动技能素质成绩: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测试人员到校考试。游泳考试单独安排在现场考试时间段的双休日举行。
(三)各项目考试规则和考试标准见附件1、2。当现场考试成绩总分出现0.5分时,四舍五入以整数计入总分。
六、有关规定
(一)为了鼓励学生进行运动技能锻炼和考试,在运动技能素质考试中总分不满12分的,以12分计入体育中考总分。
(二)考点设置:经市教育考试院及区教文体局考察场地合格的学校均送考到校,部分场地条件不符合要求的学校由区教文体局统筹安排至附近学校进行考试。游泳考试集中安排在嘉兴市少体校游泳馆进行。
(三)关于免考、缓考和缺考
1.免考
(1)因病或残疾确实丧失运动能力的学生,经县级以上医院出具医疗诊断证明或持有的残疾人证,填写《嘉兴市本级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免考申请表》,由学校出具核实意见,所在区教文体局审核报市教育考试院批准后,方可免予考试,体育成绩以总分22分计入。其中体育平时成绩计满分10分,运动技能素质考试成绩计12分。对部分丧失运动能力但能参加运动技能素质其它类别考试的考生,必须申请全部免考。
(2)对于在各类体育比赛中获得优异成绩的学生,符合以下条件其中一项的,可以申请免考:
①上一年六月一日起至体育现场考试前,参加省、市教育和体育行政部门联合举办的列入年度计划内的体育竞赛项目及嘉兴市校园足球竞赛计划(项目限定在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羽毛球八个项目内)。田径、乒乓球、武术、游泳、羽毛球单项获省前六名、市前三名;集体项目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获得省级以上(含)比赛前六名或市级比赛前二名的主力队员(集体项目主力队员不超过参加比赛运动员总数50%)。
②上一年六月一日起至该校体育现场考试期间参加比赛,并获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的考生。
③符合条件申请免考的学生,必须凭比赛秩序册、成绩册、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及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交由学校统一报区教文体局初审合格后,再报市教育考试院复核。
④免考申请及批准材料存入学生档案。
(3)体育现场考试后至5月31日前参加比赛达到以上免考条件的,如体育现场考试未达20分,按规定办理免考手续后,运动技能素质同样以满分20分计入总分。
免考仅限运动技能素质考试,以满分20分计入总分。其平时锻炼成绩仍由学校按要求进行评定。
2.缓考。因伤、病不能如期参加运动技能素质考试的学生,由县级以上医院出具医疗诊断证明,所在学校审查,报区教文体局审核后,在该校体育现场测试前汇总并报市教育考试院核准,可申请缓考并给予一次补考。补考一般集中安排在考试结束10天左右的双休日或节假日进行。
3.缺考。未办理免考手续的考生在现场考试和补考时均未参加运动技能考试,其行为视为缺考。该考生运动技能成绩以0分计入总分,平时成绩仍由学校评定。
七、本方案由嘉兴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嘉兴市本级2016年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规则与要求
附件2:嘉兴市本级2016年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评分表
附件1:
嘉兴市本级2016年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规则与要求
(一)800米、1000米跑
(1)场地器材:原则上250米以上的环形跑道,考前须准确丈量。跑道上须标有明显的起、终点线。地面平坦、结实、不滑。
(2)考试方法:每组考生原则上12—18人,考生不穿钉鞋,用站立式起跑。每组考生跑完全程后,应在终点集中,由考试组当场宣布考试成绩。无故不集中者,责任自负。考试根据最新《田径规则》进行。
(二)篮球运球
(1)场地器材:考试场地长20米,宽7米,起点线后5米设置两列标志杆,标志杆距同侧边线3米。各排标志杆相距3米,共5排杆,全长20米,并列的两杆间隔1米。考试用球应符合最新《篮球规则》,男生7号球,女生6号球,由学校或考生自行准备。
(2)考试方法:考生在起点线后持球站立,听到出发口令后,单手运球依次过杆。发令员发令后开始计时,考生与球均返回起终点线时停表。考试中篮球脱手后,如球仍在考试场地内,受试者可自行捡回,并在脱手处继续运球,不停表。每名受试者测两次,记录其中有效成绩最好一次。以秒为单位记录考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1位,小数点后第2位数按非零进1。
考试过程中出现以下现象均属犯规行为,取消当次成绩:出发时抢跑、运球过程中双手同时触球、膝盖以下部位触球、漏绕标志杆、碰倒标志杆、人或球出考试区域、未按要求完成全程路线、通过终点时人球分离等。
(三)排球垫球
(1)场地器材:在坚实、平坦的场地上进行,考试区域为3米×3米。考试用球应符合最新《排球规则》,由学校或考生自行准备。
(2)考试方法:考生在规定的考试区域内原地将球抛起,个人连续正面双手垫球,要求手型正确、击球部位准确、达到规定的高度,球落地即为考试结束,按次计数。考试过程中如出现以下现象均只作为调整,不计次数:采用传球等其他方式触球、考试区域之外触球、垫球高度不足等。考生每次垫球应达到的高度,男生为2.24米,初中女生为2米。每名考生考试两次,记录其中有效成绩最好的一次。根据最新《排球规则》进行。
(四)足球运球
(1)场地器材:在坚实、平整场地上进行,考试区域长30米,宽10米,起点线到第一杆距离为5米,各杆间距5米,共设5根标志杆,标杆距两侧连线各5米。考试用球应符合最新《足球规则》,由学校或考生自行准备。
(2)考试方法:考生站在起点线后,听到出发口令后开始向前运球依次过杆。发令员发令后开始计时,考生与球均到终点线时停表。每人考两次,记录其中成绩最好的一次成绩。以秒为单位记录考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点后第2位数按非零进1。
考试过程出现以下情况均属犯规行为,取消当次成绩:出发时抢跑、漏绕标志杆、碰倒标志杆、故意手球、末按要求完成全程路线。
(五)游泳
(1)场地器材: 50米标准游泳池,有分道线。
(2)考试方法:参加游泳考试的学生,应具有游泳体检合格证,穿着游泳专用运动服参加考试。考生不得使用或穿戴任何有利于速度、浮力、耐力的器具(如呼吸管、手蹼、脚蹼等),但可戴护目镜和游泳帽。游泳出发时从起点处手扶池壁开始(不得跳水),泳姿不限。考生在规定的泳道内游完全程。每人考一次,以男生4分钟内、女生4分10秒内所游的距离计算成绩。
考试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均属犯规行为,取消当次成绩:途中在池底站立、池底跨越或行走、拉水道线和干扰别人游进。
(六)立定跳远
(1)场地器材:钢尺、扫帚等。
(2)考试方法:考生不穿钉鞋,两脚自然开立在起跳线后,两脚原地同时起跳,动作完成后向前走出考试场地。丈量身体最近着地点后沿至起跳线的垂直距离。每人试跳三次,记录其中有效成绩最好的一次。
考试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均属犯规行为,取消当次成绩:起跳时脚踩线、有垫步和小跳动作等。
(七)50米跑
(1)场地器材:50米直线跑道,地面平坦,地质不限,跑道线要清楚。
(2)考试方法:每组6-8人,考生不得穿钉鞋,站立起跑,考生听到“出发”的口令后开始起跑,考生躯干部到达终点线的垂直面停表。出发的口令为:“各就位”——“音响信号”或“枪声”。以秒为单位记录考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点后第2位数按非零进1。考试根据最新《田径规则》进行。
出发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均属犯规行为,取消当次成绩:手触地、在听到出发信号前,脚离开地面。
(八)掷实心球
(1)场地器材:平整场地一块,地质不限,投掷区为矩形。考试球重为2公斤( 考试用球为:狂神充气实心球或众乐星充气实心球)。
(2)考试方法:考生站在起掷线后,两脚前后或左右开立,身体正面面对投掷方向,双手举球到头上方稍后仰,原地用力把球向前方掷出。如两脚前后开立投掷,当球出手的同时后脚可向前迈出一步,但不得踩线,踩线则此次成绩无效。每人投掷三次,记录其中成绩最好的一次。记录以米为单位,取一位小数。丈量起掷线后缘到球着地点后缘之间的垂直距离。
考试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均属犯规行为,取消当次成绩:投掷过程中身体的任何部位触及投掷线及投掷线以前区域、单手将实心球掷出。
附件2:
嘉兴市本级2016年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评分表(男)
项 目 分值 8 7.5 7 6.5 6 5.5 5 4.5 4 3.5 3 2.5 2 1.5 1 0.5
1000米 成绩 3.40 3.47 3.54 4.01 4.08 4.15 4.22 4.27 4.32 4.37 4.42 4.47 4.52 4.57 5.02 5.07
项 目 分值 6 5.5 5 4.5 4 3.5 3 2.5 2 1.5 1 0.5
排球垫球 成绩 40 38 36 34 32 30 26 22 18 14 10 6
篮球运球 成绩 10.4 11.6 12.8 14.0 15.2 16.4 17.4 18.4 19.4 20.4 21.4 22.4
足球运球 成绩 8.5 9.2 9.9 10.6 11.3 12.0 12.5 13.0 13.5 14.0 14.5 15.0
游 泳 成绩 100 95 90 85 80 75 70 65 60 55 50 40
50米跑 成绩 7.3 7.6 7.9 8.2 8.5 8.8 9.0 9.2 9.4 9.6 9.8 10.0
立定跳远 成绩 2.50 2.43 2.36 2.29 2.22 2.15 2.10 2.05 2.00 1.95 1.90 1.85
掷实心球 成绩 10.30 9.90 9.50 9.10 8.70 8.30 8.00 7.70 7.40 7.10 6.80 6.50
注:未达上限均按下限计算。男子游泳时间为4分钟。
嘉兴市本级2016年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评分表(女)
项 目 分值 8 7.5 7 6.5 6 5.5 5 4.5 4 3.5 3 2.5 2 1.5 1 0.5
800米 成绩 3.25 3.32 3.39 3.46 3.53 4.00 4.07 4.12 4.17 4.22 4.27 4.32 4.37 4.42 4.47 4.52
项 目 分值 6 5.5 5 4.5 4 3.5 3 2.5 2 1.5 1 0.5
排球垫球 成绩 40 38 36 34 32 30 26 22 18 14 10 6
篮球运球 成绩 13 14.4 15.8 17.2 18.6 20 21 22 23 24 25 26
足球运球 成绩 10 11.2 12.4 13.6 14.8 16 17 18 19 20 21 22
游 泳 成绩 100 95 90 85 80 75 70 65 60 55 50 40
50米跑 成绩 7.9 8.2 8.5 8.8 9.0 9.3 9.6 9.9 10.2 10.5 10.6 10.9
立定跳远 成绩 2.02 1.95 1.88 1.81 1.74 1.68 1.63 1.58 1.53 1.48 1.43 1.38
掷实心球 成绩 6.90 6.50 6.10 5.70 5.30 4.90 4.60 4.30 4.00 3.70 3.40 3.10
注:未达上限均按下限计算。女子游泳时间为4分10秒。